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司促字第1944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8月14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司促字第19446號聲請人即債權人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蘇金豐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邱X堂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 陳明 本件相對人姓名。中華民國101年8月14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鄧仁誠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司促字第1944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8月14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司促字第19446號聲請人即債權人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蘇金豐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邱X堂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 陳明 本件相對人姓名。中華民國101年8月14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鄧仁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