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易字第89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11月27日
裁判案由:誣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易字第891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美瑩選任辯護人林盛煌律師
郭眉萱律師上列被告因誣告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4年11月27日
刑事第十五庭審判長法官蔡美華
法官王詩銘法官陳怡君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謝惠雯中華民國104年11月27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易字第89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11月27日
裁判案由:誣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易字第891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美瑩選任辯護人林盛煌律師
郭眉萱律師上列被告因誣告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4年11月27日
刑事第十五庭審判長法官蔡美華
法官王詩銘法官陳怡君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謝惠雯中華民國10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