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附民字第23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8月31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附民字第236號原告 林世宗 被告 陳進利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5年8月31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胡芷瑜
法官黃凡瑄法官陳忠榮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唐振鐙中華民國10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