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審交易字第1007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審交易字第1007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12月01日

裁判案由:業務過失傷害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5年度審交易字第1007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黃金柱上列被告因業務過失傷害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5年度偵字第14827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由
一、公訴意旨如附件之起訴書所載。
二、按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又告訴經撤回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1項、第303條第3款、第307條分別定有明文。
三、本件被告黃金柱因業務過失傷害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認其涉犯刑法第284條第2項前段之業務過失傷害罪嫌,依同法第287條前段之規定,須告訴乃論。茲據告訴人 黃珮綺 於本院審理中撤回對被告之告訴,有刑事撤回告訴狀1份在卷可稽,則依前揭規定,爰不經言詞辯論,逕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84條之1、第303條第3款、第307條,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05年12月1日
刑事第二十二庭法官吳元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於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涂曉蓉中華民國105年12月1日附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105年度偵字第14827號起
訴書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05年度偵字第14827號被告黃金柱男64歲(民國00年0月0日生)
住新北市○○區○○路000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業務過失傷害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黃金柱以駕駛營業用小客車為業,屬從事業務之人,於民國105年6月3日晚上9時40分許,駕駛車牌號碼000-00號營業用小客車,沿臺北市中山區南京西路由西往東方向行駛,而於行經南京西路12巷口,應注意駕駛車輛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且該路段設有路燈照明,視線未遭遮蔽,視距亦屬良好等狀況,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未注意車前狀況,適黃珮綺騎乘車牌號碼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沿南京西路同向行駛於該處,遭黃金柱自後方撞擊,致黃珮綺受有前胸壁挫傷、頭部外傷、腦震盪未伴有意識喪失等傷害(所涉肇事逃逸罪嫌,另為不起訴處分)。
二、案經黃珮綺訴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編號│證據名稱│待證事實│├──┼───────────┼────────────┤│1│被告黃金柱之供述│證明其於105年6月3日晚上9││││時40分許,駕駛營業用小客││││車,行經事發地點,於等停││││紅綠燈時,告訴人黃珮綺上││││前敲其車窗,稱其擦撞告訴││││人,其遂向告訴人道歉等事││││實。(惟辯稱:其並無感覺││││發生車禍云云)│││││├──┼───────────┼────────────┤│2│證人即告訴人黃珮綺之指│證明全部犯罪事實。│││證││├──┼───────────┼────────────┤│3│馬偕紀念醫院乙種診斷證│證明告訴人有前揭受傷害之│││明書│事實。│├──┼───────────┼────────────┤│4│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道路交│證明被告未注意車前狀況,│││通事故現場圖、補充資料│自後方擦撞被告騎乘之車牌│││表、談話紀錄表、調查報│號碼000-000機車之事實。│││告表、初步分析研判表、││││告訴人之機車相片4張及││││被告之計程車相片6張││└──┴───────────┴────────────┘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84條第2項前段業務過失傷害罪嫌。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此致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5年9月26日
檢察官林易萱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5年10月11日
書記官吳逸萱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因過失傷害人者,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千元以下罰金。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