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7年度執消債更字第83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7年執消債更字第8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9月18日

裁判案由:更生事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執消債更字第83號債務人 邱昭娣 債權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汪國華 代理人 謝明璁 債權人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李增昌 代理人 林欣醇 債權人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李憲章 代理人 陳偉介 債權人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黃永仁 訴訟代理人 邱建榮 債權人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韓傑輔 代理人 莊政文 債權人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建平 代理人 陳眉秀 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麥克迪諾馬 債權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蔡友才 代理人 陳慕勤 上列當事人間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債權人會議可決如附件一所示之更生方案應予認可,並自本裁定確定之日次月起,於每月15日給付。
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應受如附件二所示之生活限制。
理由
一、按法院得將更生方案之內容及債務人財產及收入狀況報告書通知債權人,命債權人於法院所定期間內以書面確答是否同意該方案,逾期不為確答,視為同意;同意及視為同意更生方案之已申報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過半數,且其所代表之債權額,逾已申報無擔保及無優先權總債權額之二分之一時,視為債權人會議可決更生方案,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0條第1、2項分別定有明文。次按,更生方案經可決者,法院應為認可與否之裁定;法院為認可之裁定時,因更生方案履行之必要,對於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得為相當之限制,同條例第62條第1、2項復分別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債務人聲請更生,前經本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在案,而其所提如附件一所示之更生方案,已於民國98年8月20日通知各債權人,命各債權人於文到10日內以書面確答是否同意該方案,逾期不為確答,視為同意,嗣經債權人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具狀表示同意(債權比例12.58%),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具狀表示不同意,餘之債權人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均逾期不為確答,依法應視為同意(債權比例總計42.85%),則同意與視為同意之債權人超過已申報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半數,且其等所代表之債權額更逾已申報無擔保及無優先權總債權額之2分之1,依法視為債權人會議可決該更生方案,此有送達證書、債權人提出民事陳報狀附卷足憑。再者,觀諸債務人所提如附件一所示之更生方案,其條件核屬公允、適當、可行,又無同條例第63條所定不應認可之消極事由存在,另並依上開規定,就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裁定為如附件二所示之限制。
三、爰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98年9月18日
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吳玲媛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華民國98年9月18日
書記官李明燕附件一:更生方案┌─────────────────────────────────┐│一、更生方案內容│├─────────────────────────────────┤│1、每期清償金額:新台幣9,300元,由各債權人按債權比例分配清償,其明││細如下述之分配表。││2、清償期間及方法:分8年共96期,自認可更生方案裁定確定之翌日起,以││每月為一期,每月15日前,將每期應繳金額以臨櫃繳納或匯款方式分別││匯入如附件三所示各債權人指定匯款帳號,匯款手續費用由債務人負擔││。││3、清償比例:87.01﹪││4、無擔保債務總金額:1,026,139元││5、清償總金額:892,800元│├─────────────────────────────────┤│二、更生清償分配表單位:新台幣元│├──┬─────────┬─────┬─────┬────────┤│編號│債權人│債權金額│債權比例│每期可分配之金額│├──┼─────────┼─────┼─────┼────────┤│一│國泰世華商業銀行│356,228│34.72%│3,229│├──┼─────────┼─────┼─────┼────────┤│二│臺灣新光商業銀行│132,136│12.88%│1,198│├──┼─────────┼─────┼─────┼────────┤│三│聯邦商業銀行│53,271│5.19﹪│482│├──┼─────────┼─────┼─────┼────────┤│││四│玉山商業銀行│137,705│13.42﹪│1,248│├──┼─────────┼─────┼─────┼────────┤│五│萬泰商業銀行│129,062│12.58﹪│1,170│├──┼─────────┼─────┼─────┼────────┤│六│大眾商業銀行│54,767│5.34%│496│├──┼─────────┼─────┼─────┼────────┤│七│中國信託商業銀行│47,980│4.68%│435│├──┼─────────┼─────┼─────┼────────┤│八│永豐商業銀行│114,990│11.21%│1,042│├──┴─────────┼─────┼─────┼────────┤│合計│1,026,139│100﹪│9,300│└────────────┴─────┴─────┴────────┘
附件二:更生及清算債務人之生活限制┌─────────────────────────────────┐│准許更生之債務人,未依更生條件完全履行完畢前,應受下列之生活限制:│├─────────────────────────────────┤│一、不得從事奢靡之消費活動。│├─────────────────────────────────┤│二、不得購買精品服裝、飾品。│├─────────────────────────────────┤│三、不得購置不動產。│├─────────────────────────────────┤│四、不得購買機動車輛。│├─────────────────────────────────┤│五、不得搭乘高鐵及航空器。│├─────────────────────────────────┤│六、不得出入特種營業場所。│├─────────────────────────────────┤│七、不得投資金融商品(例如股票、基金等)。│├─────────────────────────────────┤│八、不得從事逾越通常生活程度之贈與。│├─────────────────────────────────┤│九、不得從事美容醫療之消費行為。│├─────────────────────────────────┤│十、不得從事國外遊學或出國旅遊等消費行為。│├─────────────────────────────────┤│十一、每月應遵守支出限制。│├─────────────────────────────────┤│十二、不得參與賭博。│├─────────────────────────────────┤│十三、其他經本院限制之行為。│└─────────────────────────────────┘
附件三:匯款帳號┌──┬──────┬──────────────┬────────┐│編號│債權人│收款銀行、戶名及銀行代碼│帳號│├──┼──────┼──────────────┼────────┤│一│國泰世華商業│1、戶名: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帳號:│││銀行│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2、解付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仁愛分行│││││3、銀行代碼:000-0000││├──┼──────┼──────────────┼────────┤│二│臺灣新光商業│1、戶名:臺灣新光商業銀行更│帳號:│││銀行│生清算專戶│0000-00-0000000││││2、銀行代碼:000-0000│││││3、解付行:臺灣新光商業銀行│││││新生南路分行││├──┼──────┼──────────────┼────────┤│三│聯邦商業銀行│ATM轉帳│帳號:││││銀行代號:803│12345+身分證字│││││號(英文轉換為數│││││,如A:01,B:│││││02…依此類推)│├──┼──────┼──────────────┼────────┤│四│玉山商業銀行│1、戶名: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帳號:││││限公司│00000000000000││││2、機構代號:000-0000│││││解款行:玉山銀行營業部│││││││├──┼──────┼──────────────┼────────┤│五│萬泰商業銀行│銀行別:809│現金卡:│││││000000000000│││││信用卡:│││││00000000000000│├──┼──────┼──────────────┼────────┤│六│大眾商業銀行│ATM轉帳│帳號:││││銀行代號:814│00000000000000│├──┼──────┼──────────────┼────────┤│七│中國信託商業││帳號:│││銀行││00000000000000││││││├──┼──────┼──────────────┼────────┤│八│永豐商業銀行│1.郵局劃撥繳款(免手續費)│1.郵局劃撥繳款││││戶名: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劃撥帳號:││││司信用卡處(務請於劃撥單備註│00000000││││欄註明持卡人身分證字號)││││├──────────────┼────────┤│││2.ATM轉帳:│2.ATM轉帳:││││銀行代號:807│帳號:│││││598+身分證字號│││││(英文轉換為數字│││││,如A:01,B:│││││02…依此類推)+│││││數字共11碼│││├──────────────┼────────┤│││3.銀行電匯繳款:│3.銀行電匯繳款││││解款行:永豐商業銀行東台北分│帳號:││││行│000-000-0000-000││││戶名: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3││││司信用卡處,備註欄註明持卡人│││││身分證字號││││├──────────────┼────────┤│││4.親至永豐商業銀行持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處付│││││款憑條繳款。(免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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