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2年上訴字第338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6月14日
裁判案由:殺人未遂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12年度上訴字第3383號上訴人即被告 吳耀騰 選任辯護人 丁聖哲 律師上訴人即被告 陳冠和 選任辯護人 張堂歆 律師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殺人未遂等案件,不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606號,中華民國112年4月26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6月14日
刑事第十五庭審判長法官陳芃宇
法官陳俞伶法官余銘軒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雅加中華民國1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