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0年度重勞訴字第8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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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0年重勞訴字第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1月13日

裁判案由:確認僱傭關係存在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重勞訴字第8號原告 于靜文 訴訟代理人 張必昇 律師被告環球油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發德 訴訟代理人 金玉瑩 律師
葉建廷 律師 王歧正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1年1月13日
勞工法庭法官高明德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1月13日
書記官崔青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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