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司票字第620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司票字第620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9月20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司票字第6208號聲請人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嚴陳莉蓮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謝文彬 即勝為機電工程企業社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相對人之營業人商號名稱究為勝「為」機電工程企業社或勝「爲」機電工程企業社?並提出其商號登記資料。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8年9月2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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