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附民字第293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附民字第29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5月24日

裁判案由:因強盜案附帶民訴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7年度附民字第293號原告 吳孟達 訴訟代理人 劉啟倫
王珽顥 律師( 法扶 律師)被告 郭建成 上列被告因本院107年度訴字第67號強盜等案件,經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邱瓊瑩
法官李陸華法官楊世賢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張華瓊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