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交簡字第5042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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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交簡字第5042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0月15日

裁判案由:公共危險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2年度交簡字第5042號聲請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世鵬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2年度偵字第21183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林世鵬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貳伍毫克以上情形,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均引用如附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
二、按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所稱「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係屬抽象危險犯,不以發生具體危險為必要,只須客觀上行為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且其酒精濃度達到上開標準值,即認定行為人有「不能安全駕駛」之危險存在。查被告於為警查獲時吐氣所含酒精濃度為每公升
0.95毫克,已逾每公升0.25毫克,是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罪。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明知酒精成分對人之意識能力具有不良影響,酒後駕車對一般往來之公眾及駕駛人自身皆具有高度危險性,既漠視自己安危,尤罔顧公眾安全,其於服用酒類後呼氣酒精濃度已達每公升0.95毫克,已逾法定吐氣所含酒精濃度每公升0.25毫克之標準,顯處於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狀態下,仍騎乘機車行駛於道路,復因未守交通規則闖紅燈經警攔查已經危害交通安全,及其曾犯同本件之罪(於本案不構成累犯)暨其犯罪後坦白犯行暨綜合其他一切情狀等,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102年10月15日
刑事第二十五庭法官黎錦福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許琇雯中華民國102年10月18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刑法第185條之3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附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2年度偵字第21183號被告林世鵬男45歲(民國00年0月0日生)
住新北市○○區○○街○○巷○號5樓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違背安全駕駛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宜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一、犯罪事實
林世鵬前因違背安全駕駛案件,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分別以91年度店交簡字第538號及94年度店交簡字第149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4月、6月確定,於92年3月28日、95年5月12日執行完畢,仍未知所警惕,復於102年8月11日6時至9時許止,在新北市○○區○○街○○巷○號5樓住處內飲酒後,已達不能安全駕駛之狀態,猶騎乘車號000-000號輕型機車欲前往新北市○○區○○街購物,嗣於同日17時50分許,行經新北市○○區○○路與壽德街口,因未遵守號誌闖紅燈,為警攔檢,經測試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為0.95mg/l始悉上情。案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第二分局移送偵辦。
二、證據
(一)被告林世鵬於警詢及本署偵查中之自白。
(二)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第二分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酒精測定紀錄表、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案件測試觀察紀錄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影本附卷可稽。
三、所犯法條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罪嫌。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此致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2年9月24日
檢察官張云綺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2年9月27日
書記官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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