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9年易字第27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7月22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易字第276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須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9年7月22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官廖健男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孫庠熙中華民國99年7月22日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9年易字第27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7月22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易字第276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須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9年7月22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官廖健男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孫庠熙中華民國9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