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7年易字第12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4月24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七年度易字第一二七號公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吳釗穎
生)號(另案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吳育霖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書記官林美芳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7年易字第12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4月24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七年度易字第一二七號公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吳釗穎
生)號(另案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吳育霖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書記官林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