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訴字第80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2月17日
裁判案由:重傷害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9年度訴字第804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黃薪維指定辯護人彭韻婷律師上列被告因傷害致重傷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7日
刑事第十九庭審判長法官詹蕙嘉
法官蕭淳元法官許菁樺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吳育嫻中華民國109年12月17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訴字第80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2月17日
裁判案由:重傷害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9年度訴字第804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黃薪維指定辯護人彭韻婷律師上列被告因傷害致重傷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7日
刑事第十九庭審判長法官詹蕙嘉
法官蕭淳元法官許菁樺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吳育嫻中華民國10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