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司票字第145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3月07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司票字第1456號聲請人 梁昭凱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梁豈逢 、 柯茹玉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附表二張本票發票日「107.01.05」及提示日「107.01.06」之記載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之。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8年3月7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