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度智易字第3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智易字第3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8月30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智易字第30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栢宏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5年8月30日
刑事第十四庭法官林依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許宏谷中華民國105年8月30日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