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382號裁定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5年訴字第382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1月12日

裁判案由:區域計畫法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382號原告 黃胤鴒 訴訟代理人 黃俊嘉 律師
孫安妮 律師 蕭偉松 律師被告高雄市政府代表人 陳菊 訴訟代理人 鍾啟南 上列當事人間區域計畫法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6年1月12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法官黃堯讚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1月12日
書記官江如青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