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1年重上更(一)字第1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0月03日
裁判案由:違反商業會計法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裁定101年度重上更(一)字第12號上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郭齡憶選任辯護人陳廷瑋律師
李宗貴律師上列上訴人因被告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不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0年9月8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檢察官另有併案(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100年度偵字第12763號),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10月3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楊明章
法官黃國永法官趙文淵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呂宬樂中華民國101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