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7年附民字第112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7月26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判決107年度附民字第112號原告 陳麗鈴 被告 林育成 新北市○○區○○路0段000巷0號4樓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7年7月26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吳永梁
法官楊鑫忠法官張琇涵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7年7月26日
書記官潘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