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2年度上字第82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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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2年上字第8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7月13日

裁判案由:確認抵押權不存在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上字第82號上訴人中華開發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胡木源 訴訟代理人 季佩芃 律師被上訴人 陳高春子 訴訟代理人 陳慧玲 被上訴人郗作典上列當事人間確認抵押權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2年7月13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林育幟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7月13日
書記官羅珮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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