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1年司促字第1021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0月11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司促字第10218號債權人全球一動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何薇玲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 黃詩云 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補正①黃詩云、 鄭美娥 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不可省略)。
②本件債務人究為黃詩云、鄭美娥等二人或黃詩
云一人?中華民國101年10月1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1日
書記官龔紀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