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度司催字第1677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司催字第1677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8月24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催告98年度司催字第1677號聲請人 鍾清林 (即 鍾玉燕 之繼承人)
鍾朝全 (即鍾玉燕之繼承人) 鍾瓊雪 (即鍾玉燕之繼承人) 鍾瓊珠 (即鍾玉燕之繼承人)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股票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二十日內將本公示催告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一日。
三、持有該證券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四、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中華民國98年8月24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曹英香┌───────────────────────────────────┐│附表:98年度司催字第1677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1│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02│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03│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04│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05│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06│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07│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08│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09│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10│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11│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12│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13│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14│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15│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16│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17│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18│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19│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20│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21│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22│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23│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24│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25│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26│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27│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28│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29│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30│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31│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32│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33│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34│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35│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36│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37│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38│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39│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40│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41│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42│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43│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44│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45│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46│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47│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48│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1│1000│├──┼───────────────┼────────┼───┼───┤│049│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X-864-7│1│491│├──┼───────────────┼────────┼───┼───┤│050│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X-21869-6│1│913│├──┼───────────────┼────────┼───┼───┤│051│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3-NX-79746-4│1│738│└──┴───────────────┴────────┴───┴───┘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中華民國98年8月24日
書記官王振發附記:
一、請先與聲請之證券內容核對無誤後於20日內將本公示催告全文刊登新聞紙1日(附記部份不必刊登),將該新聞紙全版「送交本院」(送交前請自行核對所登內容有無錯誤)。
二、有關刊登事宜,悉由聲請人自行選報刊登,本院並未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請勿受騙。
★★三、未依規定刊載報紙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四、刊登新聞紙於申報權利期間屆滿翌日起算3個月內,請自行持本公示催告具狀向本院聲請除權判決。
★★五、限登全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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