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372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8年訴字第37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5月22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8年度訴字第372號原告青禾國際影像製作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馬全孝 訴訟代理人 陳芬芬 律師被告 童俊傑 訴訟代理人 洪維廷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109年5月5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被告應將如附表二所示道歉聲明所示之內容張貼在臉書「VandenCycling」粉絲專頁官網並置頂三十日。
原告其餘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百分之二十五,餘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部分:原告起訴時之代表人原為 魏華萱 ,嗣於民國108年12月18日變更為馬全孝,且於109年3月10日具狀聲明承受訴訟,此有原告變更登記表附卷可稽,核無不合,應予准許。
貳、實體部分:
一、原告主張:原告自104年取得「32Gi能量包」相關系列產品在亞洲區之獨家代理權,開始在台銷售上開系列產品,被告為FACEBOOK臉書粉絲專頁名稱「VandenCycling」(以下簡稱系爭臉書專頁)之經營者,並為其經營事業與原告競爭之目的,乃於106年3月13日起,於其所管理系爭臉書專頁上,撰寫如附表一所示關於原告「32Gi」品牌產品(下稱系爭產品)之錯誤資訊,稱系爭產品之成分為「異麥芽酮醣醇(isomalt)」,為行政機關所管制之甜味劑,會影響人體消化系統,不容易被人體消化吸收,人體基本上沒辦法消化等語。實則原告所代理進口之系爭產品之成分為「異麥芽酮醣(isomaltulose)」,具有適於為人體吸收,可持續提供能量之性質之產品。又系爭產品包裝上有以中文及英文清楚標示其成分為「異麥芽酮醣(isomaltulose)」,而被告依其所經營系爭臉書專頁之自我介紹,亦一再強調自己為運動訓綀及運動飲食販售與營養諮詢之業界專家,對於前來尋求協助之消費者收費進行建議、課程規劃與諮詢,更曾於本院107年度易字第137號刑事案件審理時自行提出之強調自己具有專業知識、有能力閱讀並理解中英文專業文獻,甚至可以直接與教授等專家以電子郵件聯繫等情。另從被告於如附表編號8所發表之言論可知被告對於「異麥芽酮醣(isomaltulose)」與「異麥芽酮醣醇(isomalt)」能清楚分辨二者之差異並說明,皆顯見被告確實具有相關專業可以輕易辨別「異麥芽酮醣(isomaltulose)」與「異麥芽酮醣醇(isomalt)」,非一時不慎誤植或誤寫;另原告所販售之液態補給有二款,其一屬一般販售的等滲透壓「耐力能量飲」,另一則為精英選手專用之高滲透壓之「競賽能量飲」,被告明知二款不同卻屢以張冠李戴方式論以高滲透壓會傷害身體、不健康、想惡搞自己身體等不實資訊以形容「32Gi耐力飲」。被告以此利用一般社會大眾沒有專業知識與辨別能力,明知其所散播之言論為錯誤資訊,卻公開於網路上以文字散佈如附表所示之不實言論,藉此毀損原告之商譽,進而影響消費者購買之意願與對原告產品之信心,並貶抑原告之名聲及產品社會評價,侵害原告之名譽權,更造成原告營業額下降新臺幣(下同)200餘萬元,此已非屬言論自由保障之範疇。又被告因誹謗罪案件,業經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以108年上易字第76號判決,判處被告犯散佈文字誹謗罪,處有期徒刑4月之有罪判決。爰依民法第184條、第195條侵權行為法律關係,提起本訴,請求被告賠償非財產上損害及以回復原告名譽之適當處分,並聲明:㈠被告應給付原告30萬元,及自109年2月2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㈡被告應將內容為「本人於網路上持續發表青禾國際影像製作有限公司所代理之「32Gi」品牌產品成分「異麥芽酮醣(isomaltulose)為「異麥芽酮醣醇(isomalt)」(甜味劑)之不實資訊,並以「 魏小侯 神教」、「 海濤 法師」、「共產黨」、「 宋七力 」、「 魏應充 的假油」、「幾乎都拿到了好處」、「魏華萱、PeterMa滾出單車界!滾出台灣!滾回南非啦!車界有你們這種廠商真是可悲~滾!!」「幹!」「說唬爛話廣告」「中年大媽體脂高」「 魏小猴 和PeterMa有沒看書啊?還是根本不識字?」「你它X的,32Gi老闆魏小猴」等語毀損青禾國際影像製作有限公司之名譽,本人特此致歉。道歉人:童俊傑(臉書粉絲專頁VandenCycling負責人)」之「道歉聲明」張貼在臉書「VandenCycling」粉絲專頁官網並置頂三十日。㈢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被告則以:㈠原告雖以如附表一事實為本件起訴範圍,惟其中除附表一編號
8、10外,其餘部分業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且就其中有關被告發表之文章內容表示系爭產品屬高滲透壓飲料,並抨擊高滲透壓飲料對人體有所不適部分,原告認為該文章內容指稱系爭產品屬高滲透壓為不實,且刻意誤導高滲壓產品與能量飲之關連。惟高滲透壓飲料有其優缺點,是否適合運動員使用,當屬各該人之愛好、個別身體狀況與運動強度判斷,難以一概而論,是被告所述之內容僅為對高滲壓飲料之評論,該閱覽文章之人得自行解讀孰是孰非,故對於系爭產品之評價尚屬適當而未逾越必要之程度,應仍在憲法所保障言論自由之範疇;另其餘部分審諸被告用詞,則未見有針對原告之具體事實指摘,另其餘部份則實純屬個人主觀標準及意見表達,並非直接對於原告人格本身予以羞辱貶抑。況原告確曾因涉及廣告不實遭新北市政府裁罰,被告提出意見評論,尚非無據,顯見被告應僅係表達自己不同意原告所為系爭產品之廣告內容;又上揭言論中亦未指涉提及原告姓名,無從使一般閱覽本案文章之不特定多數人得知悉本案文章內容所指之對象為何人,均難認有何妨害原告名譽之情事。
㈡又有關附表一編號8、10部分,被告文章內文字係針對商品或
商品成分為指摘,縱指摘為無理由,亦非針對商品生產之公司或代理商。商品非人,民法侵權行為以人為要件,今所謂足損名譽之對象既非人,自無損害賠償之問題。復依維基百科網站所載,「isomalt」之性質,自80年代至今仍廣泛的在世界超過70個國家使用,此成份亦被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歸為「一般認為安全(GRAS)」之等級;糧農組織/世衛組織食品添加劑專家聯合委員會亦認為其在一般不會有健康危害,故無標示一日可接受攝取量等語,客觀上似非負面成份,且被告係與訴外人 秦欣 討論後,經秦欣告知32Gi產品所含之成分係「isomalt」(實則為isomaltuiose),所傳予被告之網路亦係介紹「isomalt」,告知中文名稱時又誤植為「異麥芽糖」(實則為「異麥芽酮糖」),被告誤信其詞,經搜索google網站後轉貼在系爭臉書專頁,實際文字被告又誤植為isomaltose異麥芽糖,而未提及32Gi產品含有「isomalt」成份,被告僅係併陳「isomalt」之成分介紹。另刑事二審判決提及系爭產品所含成分「isomaltulose是糖而非代糖」云云,疑似欲建立被告故意將系爭產品所含之非代糖成分故意扭曲為另一代糖成分之邏輯,然一來實不知所認定「Isomaltulose是糖而非代糖」之基礎所謂而來,二來依照澳紐食品標準局(FSANZ)所發佈食品標準法典(FoodStandardsCode)明確指出「isomaltulose」係代糖無誤。另如附表一編號10中,運動飲料中所謂之滲透壓,係以水中碳水化合物之濃度為標準,在濃度8%以上的運動飲料即可歸類為高滲透壓飲料,而系爭產品所標示之用法為每份75克配600至750ML的水,其內容物之標示註明碳水化合物占每份68公克(其中糖為46.5克),是其搭配600至750ML的水後,濃度計算為11.3%至9%之間(糖濃度為7.7%至6.2%),確可認屬高滲透壓之飲料,被告所述尚非全然不實。而被告之遣詞用句即「喝越多,腸胃容易不舒服,並會容易感道口渴,有如喝可樂和高糖份的珍珠奶茶的甜膩感」,或有令人不悅之處,惟此乃被告與原告對事物之認知立場有異所致,仍符合「合理評論原則」,原告請求為無理由等語,資為抗辯。
㈢並聲明:⒈原告之訴駁回。⒉如受不利判決,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免為假執行。
三、本院判斷:㈠原告主張被告有於附表一所示時間,在系爭臉書專頁登載如附
表一所述文字一情,為被告所不爭執,並有系爭臉書專頁首頁、網頁資料翻拍畫面等件在卷可稽,應認屬實。而被告則以前詞為辯。
㈡經查:
⒈原告所銷售之32Gi運動能量飲品成分只有「異麥芽酮糖(is
omaltulose)」,而無「異麥芽酮糖醇(isomalt)」,有00GiRACE、32GiENDURE商品標示附卷可稽(參刑事案件偵字第2764號卷第201-202、208-209頁)。被告則自承就編號8部分所載「Isomaltose異麥芽糖」,為「isomaltulose異麥芽糖」之誤載等語(參本院卷第171頁)。然「異麥芽酮糖(isomaltulose)」係屬「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列載之食品原料,為存在於蜂蜜與甘蔗汁中之雙糖,商業上經由微生物發酵將蔗糖轉為異麥芽酮糖,巴拉金糖(Palatinose)為商品名,該物質產製、衛生等如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相關規定者,得供為食品使用。「異麥芽酮糖醇(isomalt,HydrogenatedPalatinose)」為現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七)類品質改良用,釀造用及食品製造用劑,以及第(十一之一)類甜味劑准用之品項,如符合相應之規格標準及食安法相關規定者,可於各類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惟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且嬰兒食品不得使用。「異麥芽酮糖」為食品原料,「異麥芽酮糖醇」為食品添加物等情,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品藥物管理署)107年10月18日FDA食字第1079903045號函及檢附之異麥芽酮糖醇相應之規則標準附卷可稽(參刑事案件本院卷一第171、173頁)。是食品原料之「異麥芽酮糖」並無使用範圍及數量之限制,而食品添加物之「異麥芽酮糖醇」則有使用範圍及數量之限制,二者顯然不同。被告於刑事案件審理時復自承係自行車教練,提供自行車運動飲食營養、問題諮詢等服務,甚且更能與學者專家討論,衡情應較一般人更具正確之認知。被告在系爭臉書專頁中如附表一編號8、10部分,將原告所銷售之產品中所含有之成分記載為異麥芽酮糖醇,即難謂無故意或過失而侵害原告名譽之情。且此部分復經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以108年度上易字第76號刑事判決判處被告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在案,自足以損及原告之名譽。是此部分,原告主張被告應負侵權行為之責任,即屬有據。其餘部分,則無原告所主張將「異麥芽酮醣(isomaltulose)」與「異麥芽酮醣醇(isomalt)」混淆而散布之情事。另原告主張關於高滲透壓部分,因原告所售之32Gi競賽能量飲確屬高滲透壓之飲料,且優缺點各具,是否適宜運動員飲用,難以一概而論,被告所述並非不實,被告所為僅係評論,自得閱覽文章之人自行解讀孰是孰非,即難認有何損及原告名譽之情事,且此部分亦經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在案,自難謂此部分亦有損及原告名譽之情事。
㈢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民法第184條第1項、第195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次按公司係依法組織之法人,其名譽遭受損害,無精神上痛苦之可言,登報道歉已足回復其名譽,自無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請求精神慰藉金之餘地,最高法院著有62年台上字第2806號民事判例可資參照。本件原告為法人,而被告在系爭臉書專頁登載就如附表一編號8、10所示之內容,已足以妨害名譽,已如前述,惟依前揭說明,原告既為法人,即無痛苦之可言,原告主張被告應賠償原告30萬元,即無理由,應予駁回。原告另主張被告應於系爭臉書專頁張貼道歉啟事「本人於網路上持續發表青禾國際影像製作有限公司所代理之「32Gi」品牌產品成分「異麥芽酮醣(isomaltulose)為「異麥芽酮醣醇(isomalt)」(甜味劑)之不實資訊,並以「魏小侯神教」、「海濤法師」、「共產黨」、「宋七力」、「魏應充的假油」
、「幾乎都拿到了好處」、「魏華萱、PeterMa滾出單車界!滾出台灣!滾回南非啦!車界有你們這種廠商真是可悲~滾!!」「幹!」「說唬爛話廣告」「中年大媽體脂高」「魏小猴和PeterMa有沒看書啊?還是根本不識字?」「你它X的,32Gi老闆魏小猴」等語,其中除如附表二所示之內容外,其餘部分,均與原告法人本身無涉,是本院認此部分內容,尚非回復原告名譽之適當處分, 爰准 原告主張就附表二所示內容,由被告張貼在系爭臉書專頁,並置頂30日,即足回復原告之名譽。
四、綜上所述,本件原告依民法第184條、第195條規定,請求被告在系爭臉書專頁張貼如附表二所示內容之道歉啟事,並置頂30日,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逾此範圍,則屬無據,應予駁回。本件原告勝訴部分,核屬非財產權訴訟,性質上不宜假執行,故原告敗訴及關於此部分假執行之聲請,均應予駁回。至被告請求通知證人秦欣為證部分,核無必要,應予駁回。
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一部分有理由、一部無理由,應依民事訴訟法第79條,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09年5月22日
民事庭法官林恒祺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華民國109年5月22日
書記官羅仕健附表一┌───┬──────┬─────────────┐│編號│發表時間│發表之文章內容│├───┼──────┼─────────────┤│││「若以Tacx水瓶一罐=500ml來││││計算,32Gi的碳水化合物濃度││1│106年3月13日│68/500=13.6公克/100ml32G│││8時18分│i的糖濃度=46.5/500=9.3公克││││/100ml」││││「其實何必花這麼多錢買32G││││i這種高滲透壓的飲料來虐待││││自己?想虐待自己,你只要花││││少少的錢,就可以買到上述5││││種飲料自己再加點鹽巴,在馬││││拉松,Ironman比賽就可以好││││好惡搞自己,嘴嚐高滲透壓飲││││料的感覺,是多麼美妙啊」││││「如果你這樣惡搞不會感到腸││││胃不適,那就盡情惡搞自己的││││身體吧。我們有研究過32GI南││││非老闆的思維,他自己就在國││││外網站討論區表明過他是高滲││││透壓的產品愛好者啊,還大言││││不慚說這種運動飲料配方會讓││││選手跑得更好」││││「如果有人是為了反對vanden││││而幫32Gi運動飲料產品說話選││││邊支持,那也只是證明該人是││││無腦啊,腦中連科學判斷都沒││││有,比支持魏小侯神教的信仰││││者更無腦,中心思想全無」│├───┼──────┼─────────────┤│2│106年5月、6│我媽問我為什麼要坐在馬桶上│││月間│吃32GI果膠?因為屎吃完了│├───┼──────┼─────────────┤│││「只想告訴各位,32Gi能量飲││││料的配方很不優,是高滲透壓││││,不如去買黑松沙士加鹽就好││││」││3│106年5月12日│「32Gi代理商去年狂推果膠能│││15時2分│量包,講的像神功護體一樣。││││但今年改狂推能量飲泡粉,說││││的好像能飛天遁地,並不斷貶││││低果膠的地位,這是精神錯亂││││嗎?才一年過去,廣告說詞差││││異甚大。簡直是超越運動生理││││學和運動營養學教科書」││││「不,一切都是為了賺錢,什││││麼話都能說的出來」│├───┼──────┼─────────────┤│││耐力運動的專業補給知識,當││││然還是看大車隊和知名品牌的││││內容比較正確,不要去看那三││4│106年5月14日│流公司32Gi與台灣代理商跟你│││18時54分│鬼扯的內容,那種低Gi量飲1││││罐水壺打天下的鬼話,只會被││││運動科學和醫學營養專家看笑││││話,打臉打到抬不起頭來,用││││安麗和NUSkin直銷套路推銷商││││品│├───┼──────┼─────────────┤│││「但台灣慢跑界和三鐵界的網││││站站長 鄭匡寓 和大濕 徐國峰 ,││││將TimNoakes視為真神,然後││5│106年6月23日│一堆信徒上當無法識別好的和││││壞的科學科學」││││「說你們台灣三鐵界是廢物一││││群,沒有錯怪你們,能夠讓││││TimNoakes的HFLC壞科學在和││││徐國峰大濕在台灣橫行,而不││││出來對幹,不糾正錯誤,真是││││可恥」│├───┼──────┼─────────────┤│││「 林爸 窮到沒錢吃白米飯,只│││106年7月12日│能吃32Gi高蛋白,這又錯了嗎││6│20時24分│?」││││「窮到只剩32Gi,窮到錢滿出││││口袋但道德智商歸零」│├───┼──────┼─────────────┤│││「魏小猴的32Gi能量飲沖泡粉││││,又在找雄獅旅行社的 夏美 說││││唬爛話廣告了,去年被修理得││││不夠慘嗎」││7│106年7月27日│「這甜度簡直可以和五十嵐手│││0時9分│搖茶比賽了,老闆,來一杯手││││搖茶橘子汁加鹽,全糖全冰」││││「頭殼有問題的人,才會去買││││32Gi啦」││││「都以為台灣消費不懂得看背││││後成份標示比例嗎?不要把台││││灣消費者都當自障好嗎?那是││││不良的電視台購物頻道才會做││││的骯髒事」│├───┼──────┼─────────────┤│││32Gi能量飲料泡粉,使用││││Isomaltose異麥芽糖做為主成││8│106年7月28日│份,人體基本上沒辦法消化(│││12時7分│只有被消化50%)跟纖維素是一││││樣的東西,所以會造成今胃脹││││氣,消化不良,腹瀉等症狀,││││很像乳糖不耐症之類││││Isomalt基本特性…│├───┼──────┼─────────────┤│││你怎麼也不說一下惡名昭彰的││││直銷公司 賀寶芙 也常常在辦巡││││迴講座,但常被社會大眾與運││││動專業人士嫌棄。健身界 花枝 ││9│106年7月29日│丸 李一休 做了這麼多的講座宣│││7時45分│傳,寫在網路文章錯誤內容一││││堆,還出版了一本書,被健身││││專業的人恥笑。海濤法師也常││││常要巡迴台灣辦講座啊,你真││││的會把他的話當真嚴肅看待、││││相信他說的話嗎?不是你到處││││辦巡迴演講就代表你是正確的││││,只要夠無恥、錢夠多,隨時││││可辦講座│├───┼──────┼─────────────┤│││「單位濃度太高,是高滲透壓││││類型的運動飲料配方,喝越多││10│106年7月30日│,腸胃容易不舒服,並會容易│││15時11分│感道口渴,有如喝可樂和高糖││││份的珍珠奶茶的甜膩感」││││「所使用之主要原料││││Isomaltulose異麥芽酮糖醇屬││││於糖醇,不容易被被人體消化││││吸收」│├───┼──────┼─────────────┤│││「共產黨的八年抗戰策略:一││││分抗日、二分應付、七分發展││11│106年7月30日│。32Gi代理商也是,把假假真│││16時44分│真的文章內容混合在一起,讓││││你分不出文章的可靠度」││││「但可悲的是,32Gi的運動飲││││料泡粉,它的濃度比例是高滲││││透壓類型,也就是容易引起腸││││胃不適,和減慢了腸胃的消化││││速度,更容易引發口渴」│├───┼──────┼─────────────┤│││「高滲透壓的運動飲料,會讓││││訓練競賽中的運動員越喝越渴││12│106年8月1日│,並有可能腸胃不適。請問│││12時28分│32Gi的運動能量飲料沖泡粉,││││為何是高滲透壓?」│├───┼──────┼─────────────┤│││套一句32Gi代理商說的,補給││││品的選擇沒有對錯,只有適不││13│106年8月4日│適合自己,真是年度最大幹話││││之一」││││「若不想收到32Gi,請早點跟││││我說...不要拿去餵狗,狗是││││無辜的」│├───┼──────┼─────────────┤│││宋七力還在唬爛搞分身啊」││││「有沒有像32Gi台灣代理商虎││14│106年8月6日│爛的功力越來越高了」││││「32Gi台灣代理商也是找律師││││對付反對者,其支持者也用黑││││暗力量來對付網友」│├───┼──────┼─────────────┤│││「可以交由32GiTaiwan代理││││商來做發售鋪通路,並找││15│106年8月7日│don1don站長鄭匡寓代言,成│││23時3分│本極低,脂肪氧化更多,比低││││Gi飲料更強,好東西不賣嗎?││││」││││「若能在水中加幾滴魏應充的││││假油,就會價值更高」│├───┼──────┼─────────────┤│││「一天三餐都只吃32Gi也活得│││106年8月18日│下去?」││16│13時18分│「32Gi生化人,不是不可能嘛││││,只要魏小猴和PeterMa夫妻││││倆能夠一周七天21餐都只吃││││32Gi的產品過活,我就相信你││││們一天」│├───┼──────┼─────────────┤│││「32Gi代理商魏小猴有很標準││17│106年8月18日│的運動員身材體格嗎?沒有啊│││13時25分│,就中年大媽體脂高啊」││││「你魏小猴和PeterMa有沒有││││看書啊?還是根本不識字?」│├───┼──────┼─────────────┤│││「請32Gi台灣代理商,不要隨│││109年8月19日│便自創補給方式,國外的單車││18│6時10分│和馬拉松專業補給教學很多,││││為什麼要自己隨便亂寫?憑空││││杜撰有比較厲害嗎?」││││「32Gi代理商說的唬爛話:不││││需要補水只需要能量」│├───┼──────┼─────────────┤│││「32Gi代理商滿腦子只想賣││││32Gi能量飲料,才會寫出這種││││沒有大腦的文章」││19│106年8月19日│「32Gi台灣代理商說,按照他│││6時53分│們的產品比標示比例沖泡,就││││是等滲透壓,這種話騙消費者││││,不覺得可恥嗎?32Gi代理商││││是自創醫學標準?改寫醫學教││││科書嗎?」││││「你它X的,32Gi老闆魏小猴││││」││││「真是它媽的有夠土炮,都是││││用猜的啊」│├───┼──────┼─────────────┤│││││20│106年8月18日│要告就快一點,我等著把事情│││16時22分│弄大│├───┼──────┼─────────────┤│││好東西當然是讓我的客人優先││21│106年8月19日│知道......他們平時的訓綀內│││18時50分│容和器材,和飲食方式,都早││││準備好了│├───┼──────┼─────────────┤│││「這個32Gi老外老闆操弄高低││││Gi的商品就已經非常可惡,現││││在他也不敢在歐洲將高低Gi做││22│106年10月2日│為行銷字眼」││││「或者是我可以說南非的那一││││票人的運動科學思維根本就是││││現在運動科學界的毒瘤」││││「我們的運動科學界存在著這││││種垃圾人,真是可悲」│├───┼──────┼─────────────┤│23│106年7月後某│請問有哪個台灣三鐵界的大頭│││不詳時點│人士,敢出來對幹32Gi?沒有││││,因為幾乎都拿到了好處│└───┴──────┴─────────────┘附表二道歉聲明┌────────────────────────────┐│本人於網路上持續發表青禾國際影像製作有限公司所代理之「││32Gi」品牌產品成分「異麥芽酮醣(isomaltulose)為「異麥芽││酮醣醇(isomalt)」之不實資訊等語,毀損青禾國際影像製作││有限公司之名譽,本人特此致歉。││道歉人:童俊傑(臉書粉絲專頁VandenCycling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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