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8年司票字第215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11月25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08年度司票字第2154號聲請人 卓姿妤 相對人 劉雲龍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金額及利息,准予強制執行。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詎屆期提示未獲付款,爰提出本票26紙,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等語。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需附繕本),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得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之訴。發票人已提起確認之訴者,得依非訟事件法第195條規定聲請法院停止執行。
中華民國108年11月25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邱志忠註:聲請人應於5日內查報相對人其他可能送達之處所,以免因未合法送達而無效。
┌───────────────────────────────────────────────────┐│本票附表:至清償日止利息按週年利率6%計算108年度司票字第2154號│├──┬───────┬─────────┬───────┬──────────┬────────┬──┤│編│發票日│票面金額│到期日│利息起算日│票據號碼│備考││號││(新臺幣)││(即提示日)│││├──┼───────┼─────────┼───────┼──────────┼────────┼──┤│001│107年1月6日│50,000元│未記載│108年8月1日│WG0000000││├──┼───────┼─────────┼───────┼──────────┼────────┼──┤│002│106年1月23日│50,000元│未記載│108年8月1日│WG0000000││├──┼───────┼─────────┼───────┼──────────┼────────┼──┤│003│105年9月20日│120,000元│106年3月20日│106年3月20日│CH0000000││├──┼───────┼─────────┼───────┼──────────┼────────┼──┤│004│106年3月1日│50,000元│未記載│108年8月1日│WG0000000││├──┼───────┼─────────┼───────┼──────────┼────────┼──┤│005│106年5月12日│50,000元│未記載│108年8月1日│WG0000000││├──┼───────┼─────────┼───────┼──────────┼────────┼──┤│006│105年12月9日│80,000元│未記載│108年8月1日│WG0000000││├──┼───────┼─────────┼───────┼──────────┼────────┼──┤│007│106年6月13日│100,000元│未記載│108年8月1日│WG0000000││├──┼───────┼─────────┼───────┼──────────┼────────┼──┤│008│106年7月17日│100,000元│未記載│108年8月1日│WG0000000││├──┼───────┼─────────┼───────┼──────────┼────────┼──┤│009│106年8月8日│100,000元│未記載│108年8月1日│WG0000000││├──┼───────┼─────────┼───────┼──────────┼────────┼──┤│010│106年9月1日│100,000元│未記載│108年8月1日│WG0000000││├──┼───────┼─────────┼───────┼──────────┼────────┼──┤│011│106年9月25日│100,000元│未記載│108年8月1日│WG0000000││├──┼───────┼─────────┼───────┼──────────┼────────┼──┤│012│106年10月6日│100,000元│未記載│108年8月1日│WG0000000││├──┼───────┼─────────┼───────┼──────────┼────────┼──┤│013│106年11月15日│100,000元│未記載│108年8月1日│CH0000000││├──┼───────┼─────────┼───────┼──────────┼────────┼──┤│014│107年1月2日│200,000元│未記載│108年8月1日│CH0000000││├──┼───────┼─────────┼───────┼──────────┼────────┼──┤│015│106年10月8日│100,000元│未記載│108年8月1日│CH0000000││├──┼───────┼─────────┼───────┼──────────┼────────┼──┤│016│107年3月9日│100,000元│未記載│108年8月1日│WG0000000││├──┼───────┼─────────┼───────┼──────────┼────────┼──┤│017│107年4月3日│100,000元│未記載│108年8月1日│WG0000000││├──┼───────┼─────────┼───────┼──────────┼────────┼──┤│018│107年7月16日│100,000元│未記載│108年8月1日│WG0000000││├──┼───────┼─────────┼───────┼──────────┼────────┼──┤│019│107年8月15日│100,000元│未記載│108年8月1日│CH0000000││├──┼───────┼─────────┼───────┼──────────┼────────┼──┤│020│107年9月19日│150,000元│未記載│108年8月1日│CH0000000││├──┼───────┼─────────┼───────┼──────────┼────────┼──┤│021│107年11月6日│200,000元│未記載│108年8月1日│CH0000000││├──┼───────┼─────────┼───────┼──────────┼────────┼──┤│022│107年12月19日│250,000元│未記載│108年8月1日│CH0000000││├──┼───────┼─────────┼───────┼──────────┼────────┼──┤│023│108年1月22日│150,000元│未記載│108年8月1日│CH0000000││├──┼───────┼─────────┼───────┼──────────┼────────┼──┤│024│108年3月22日│250,000元│未記載│108年8月1日│CH0000000││├──┼───────┼─────────┼───────┼──────────┼────────┼──┤│025│108年6月3日│400,000元│未記載│108年8月1日│WG0000000││├──┼───────┼─────────┼───────┼──────────┼────────┼──┤│026│108年6月3日│600,000元│未記載│108年8月1日│WG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