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90年度上易字第351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0年上易字第35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6月11日

裁判案由: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上易字第三五一號
上訴人乙○○○右當事人與甲○○間因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核其訴訟標的價額玖拾伍萬元(新台幣,下同),應徵第二審裁判費壹萬肆仟貳佰伍拾壹元伍角,除已繳壹仟壹佰陸拾壹元外,其餘壹萬叁仟零玖拾元伍角,未據上訴人繳納,茲限於收受本裁定正本七日內,如數逕向本法院補繳,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十一日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第十三庭~B1審判長法官~B2法官~B3法官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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