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8年度上易字第95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8年上易字第95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7月09日

裁判案由:業務侵占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98年度上易字第956號上訴人即被告甲○○上列上訴人因業務侵占案件,不服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地方法院中華民國98年4月23日第一審判決(98年度易字第310號)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 玆因 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8年7月9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林榮龍
法官鄭永玉法官江錫麟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鄧智惠中華民國9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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