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246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分享 LINE Twitter 複製 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8年訴字第246號民事裁定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8月09日裁判案由:分配表異議之訴等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訴字第246號原告 張洪碧蓮 張秉豐 被告 郭碧蕊 上列當事人間分配表異議之訴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本件應再開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0八年九月九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在本院民事第二法庭續行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8年8月9日民事第二庭法官林昶燁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8年8月9日書記官蔡進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