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智慧財產法院107年民營訴字第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4月08日
裁判案由:營業秘密損害賠償等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民營訴字第7號原告HaldorTopsoeA/S法定代理人LeneRamm訴訟代理人 黃章典 律師
呂光 律師 曾鈺珺 律師 吳詩儀 律師(非受秘保令所及) 李協書 被告富利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林永清 訴訟代理人 江雍正 律師
陶德斌 律師 黃淳育 律師 張芳綾 律師 黃豐緒 律師 王景良 鄭國安 律師(非受秘保令所及) 謝孟璇 律師(非受秘保令所及) 劉怡孜 律師(非受秘保令所及)被告林永清訴訟代理人 黃偉倫 律師(非受秘保令所及)被告 江福元 訴訟代理人江雍正律師
陶德斌律師黃淳育律師張芳綾律師黃豐緒律師王景良(非受秘保令所及) 熊南彰 律師(非受秘保令所及)被告康捷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解散)兼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林德仁
2樓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黃慧萍 律師
林子鈺 律師(非受秘保令所及)被告力技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莊錦烽 訴訟代理人 謝祥揚 律師
蔡孟真 律師 林欣儀 律師 邱佳慶 律師(非受秘保令所及) 翁啟達
樓被告莊錦烽訴訟代理人謝祥揚律師
蔡孟真律師翁啟達
樓邱佳慶律師(非受秘保令所及) 陳傳岳 律師(非受秘保令所及)複代理人林欣儀律師上列當事人間營業秘密損害賠償等,改定技術審查官張子威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中華民國109年4月8日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法官吳俊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4月10日
書記官蔣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