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0年度附民字第76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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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0年附民字第7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9月06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原告 陳錫勳 被告 陳建興 上列被告因民國100年度易字第81號傷害等案件,經原告提起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9月6日
刑事第十一庭審判長法官鍾邦久
法官蔡直青法官包梅真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李淑秋中華民國100年9月6日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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