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除字第28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3月06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除字第289號聲請人 洪賜川 代理人 蕭惠尹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2年度司催字第195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3年1月2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3年3月6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曾益盛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3年3月6日
書記官王人俊┌───────────────────────────────────────────────────┐│附表:103年度除字第289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01│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4NX-00000000-0││1│119││├──┼───────────────┼──────────────┼────┼───┼────┼───┤│0002│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8NX-00000000-0││1│197││├──┼───────────────┼──────────────┼────┼───┼────┼───┤│0003│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8NX-00000000-0││1│201││├──┼───────────────┼──────────────┼────┼───┼────┼───┤│0004│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0-0││1│106││├──┼───────────────┼──────────────┼────┼───┼────┼───┤│0005│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1NX-00000000-0││1│289││├──┼───────────────┼──────────────┼────┼───┼────┼───┤│0006│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0000-0││1│302││├──┼───────────────┼──────────────┼────┼───┼────┼───┤│0007│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票號不詳││1│1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