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林簡易庭100年度員補字第119號民事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0年度員補字第119號
法定代理人  許榮賢
,並應查報被告 陳威男 最新
更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最新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12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
           法 官 郭麗萍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對本裁定抗告,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庭(彰化縣○○鎮
○○路○○號)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12  日
           書記官 蕭秀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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