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司促字第33793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司促字第3379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12月22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司促字第33793號債權人 李素容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宜德營造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 張榆柔 」係本件債權人或僅係債務人宜德營造有限
公司之法定代理人;若認其為債務人,請敘明原因事實及法律依據(按民事訴訟法支付命令之聲請,應表明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台端於狀面債務人宜德營造有限公司下方記載張榆柔,並未釋明其身分)。
㈡確認利息起算日為何日,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按票據
法規定,執票人向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請求自為付款提示日(退票日)起之利息。)。
㈢相對人宜德營造有限公司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法定
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6年12月22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李峻源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6年12月22日
書記官施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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