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3年附民字第6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4月30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九十三年度附民字第六О號
原告丙○○被告丁○○
乙○原名周連甲○○右列被告等因被告丁○○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三十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三十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3年附民字第6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4月30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九十三年度附民字第六О號
原告丙○○被告丁○○
乙○原名周連甲○○右列被告等因被告丁○○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三十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