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8年度訴字第482號裁定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8年訴字第482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2月10日

裁判案由:營業稅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8年度訴字第482號原告甲○○被告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代表人乙○○局長訴訟代理人丙○○
戊○○丁○○上列當事人間營業稅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8年12月10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法官簡慧娟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8年12月10日
書記官涂瓔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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