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1年度補字第835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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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1年補字第83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10月25日

裁判案由:選派檢查人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補字第835號聲請人阿薩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梁家源 上列聲請人聲請為相對人中興木業股份有限公司選派檢查人事件,聲請人聲請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係因非財產權關係而為聲請,依非訟事件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應徵聲請費用新臺幣1,000元。茲依非訟事件法第26條第1項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7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1年10月25日
民事審查庭法官朱玲瑤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1年10月25日
書記官陳瑩萍

歷審裁判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1 年度 補 字第 835 號裁定(111.10.25)【本件裁判書】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1 年度 司 字第 25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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