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司票字第526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司票字第526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8月08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司票字第5266號聲請人 黃紫秀 聲請人 林永 評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東太陽汽車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請提出相對人東太陽汽車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
二、請確認利息起算日為何?(因聲請狀所載之聲請事項與附表之利息起算日不符)。
中華民國106年8月8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洪佩如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