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筆錄
113年苗司小調字第1552號(調9)
法定代理人 邱華龍
代理人 温文聰
相對人 卓芳霖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苗司小調字第1552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國114年2月17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調解室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人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謝宛君
書記官金秋伶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區營業處
代理人温文聰到
相對人卓芳霖到
調解委員 張淑玲 委員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1,797元,及自民國113年8月7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二、聲請人其餘民事請求拋棄。
三、調解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內容經依聲請當庭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
後簽名:
聲請人
代理人温文聰
相對人卓芳霖
中華民國114年2月17日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簡易庭
書記官金秋伶
司法事務官謝宛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14年2月18日
書記官金秋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