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3年度苗司小調字第1552號民事調解筆錄

調解筆錄

113年苗司小調字第1552號(調9)

聲請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區營業處

法定代理人 邱華龍

代理人 温文聰

相對人 卓芳霖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苗司小調字第1552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國114年2月17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調解室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人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謝宛君

書記官金秋伶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區營業處

代理人温文聰到

相對人卓芳霖到

調解委員 張淑玲 委員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1,797元,及自民國113年8月7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二、聲請人其餘民事請求拋棄。

三、調解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內容經依聲請當庭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

後簽名:

聲請人

代理人温文聰

相對人卓芳霖

中華民國114年2月17日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簡易庭

書記官金秋伶

司法事務官謝宛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14年2月18日

書記官金秋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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