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司促字第642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3月15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司促字第6429號債權人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翔玠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 洪松甫 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提出債權人於民國108年6月將第三人 謝雨靜 之業績獎金誤
植至債務人洪松甫並溢付新臺幣23,183元予債務人洪松甫之釋明資料。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中華民國111年3月15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翁卉穎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