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簡易庭100年度中補字第1725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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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中補字第1725號
原   告 陳金蘭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0  月  20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謝慧敏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0  月  20  日
                 書記官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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