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司票字第148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10月31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11年度司票字第1483號聲請人欣大園藝噴水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錦源 上列聲請人欣大園藝噴水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因與相對人 鄭秉宬 間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欣大園藝噴水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按本票須經提示,方得行使追索權,台端未敘明是否提示本票?如有提示,其提示日為何年何月何日?中華民國111年10月31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簡豪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