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8年聲字第193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9月17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98年度聲字第1932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
(現於臺灣臺中監獄執行中)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98年度執聲字第163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陸年貳月。
理由受刑人甲○○因販賣毒品等罪,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及最高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8年9月17日
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官康應龍
法官楊真明法官王國棟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廖昭容中華民國98年9月18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持有1級毒品)│(施用1級毒品)│(施用2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96.12.16│97.06.02│97.06.04日18時48分│││││採尿時進前回溯4日│││││內之某時│├────────┼─────────┼─────────┼─────────┤│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7年度偵緝│臺中地檢97年度偵緝│臺中地檢97年度偵緝││年度案號│字第1333號│字第1333號│字第1333號│├─┬──────┼─────────┼─────────┼─────────┤│最│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後├──────┼─────────┼─────────┼─────────┤│事│案號│97年度訴字第2634號│97年度訴字第2634號│96年度訴字第2634號││實├──────┼─────────┼─────────┼─────────┤│審│判決日期│97.07.31│97.07.31│97.07.31│├─┼──────┼─────────┼─────────┼─────────┤│確│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定├──────┼─────────┼─────────┼─────────┤│判│案號│97年度訴字第2634號│97年度訴字第2634號│97年度訴字第2634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7.09.01│97.09.01│97.09.01│├─┴──────┼─────────┼─────────┼─────────┤│是否為得│否│否│否││易科罰金之案件││││├────────┼─────────┼─────────┼─────────┤│是否為併罰之數罪│是│是│是│├────────┼─────────┼─────────┼─────────┤││臺中地檢97年度執字│臺中地檢97年度執字│臺中地檢97年度執字││備註│第13829號│第13829號│第13829號││││││││(編號1、2、3、定應│執行刑為1年6月)││└────────┴─────────┴─────────┴─────────┘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2級毒品)│(販賣1級毒品)│(販賣2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4年2月│有期徒刑8年│有期徒刑3年6月│├────────┼─────────┼─────────┼─────────┤│犯罪日期│97.05.01│97.05.01│97.05.06│├────────┼─────────┼─────────┼─────────┤│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7年度偵字│臺中地檢97年度偵字│臺中地檢97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13726號│第13726號│第13726號│├─┬──────┼─────────┼─────────┼─────────┤││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最├──────┼─────────┼─────────┼─────────┤│後│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584│98年度上訴字第584│98年度上訴字第584││事││號│號│號││實├──────┼─────────┼─────────┼─────────┤│審│判決日期│98.05.27│98.05.27│98.05.27│├─┼──────┼─────────┼─────────┼─────────┤│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98年度台上字第4568│98年度台上字第4568│98年度台上字第4568││││號│號│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8.08.13│98.08.13│98.08.13│├─┴──────┼─────────┼─────────┼─────────┤│是否為得│否│否│否││易科罰金之案件││││├────────┼─────────┼─────────┼─────────┤│是否為併罰之數罪│是│是│是│├────────┼─────────┼─────────┼─────────┤││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備註│第11344號│第11344號│第11344號││││││││(編號4-13│定應執行刑為15年)││└────────┴─────────┴─────────┴─────────┘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7│8│9│├────────┼─────────┼─────────┼─────────┤│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1級毒品)│(販賣1級毒品)│(販賣2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8年│有期徒刑8年│有期徒刑4年│├────────┼─────────┼─────────┼─────────┤│犯罪日期│97.05.07│97.05.18│97.05.24│├────────┼─────────┼─────────┼─────────┤│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7年度偵字│臺中地檢97年度偵字│臺中地檢97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13726號│第13726號│第13726號│├─┬──────┼─────────┼─────────┼─────────┤││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最├──────┼─────────┼─────────┼─────────┤│後│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584│98年度上訴字第584│98年度上訴字第584││事││號│號│號││實├──────┼─────────┼─────────┼─────────┤│審│判決日期│98.05.27│98.05.27│98.05.27│├─┼──────┼─────────┼─────────┼─────────┤│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98年度台上字第4568│98年度台上字第4568│98年度台上字第4568││││號│號│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8.08.13│98.08.13│98.08.13│├─┴──────┼─────────┼─────────┼─────────┤│是否為得│否│否│否││易科罰金之案件││││├────────┼─────────┼─────────┼─────────┤│是否為併罰之數罪│是│是│是│├────────┼─────────┼─────────┼─────────┤││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備註│第11344號│第11344號│第11344號││││││││(編號4-13│定應執行刑為15年)││└────────┴─────────┴─────────┴─────────┘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0│11│12│├────────┼─────────┼─────────┼─────────┤│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2級毒品)│(販賣1級毒品)│(販賣2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10月│有期徒刑8年│有期徒刑3年10月│├────────┼─────────┼─────────┼─────────┤│犯罪日期│97.05.25│97.05.25│97.05.29│├────────┼─────────┼─────────┼─────────┤│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7年度偵字│臺中地檢97年度偵字│臺中地檢97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13726號│第13726號│第13726號│├─┬──────┼─────────┼─────────┼─────────┤││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最├──────┼─────────┼─────────┼─────────┤│後│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584│98年度上訴字第584│98年度上訴字第584││事││號│號│號││實├──────┼─────────┼─────────┼─────────┤│審│判決日期│98.05.27│98.05.27│98.05.27│├─┼──────┼─────────┼─────────┼─────────┤│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98年度台上字第4568│98年度台上字第4568│98年度台上字第4568││││號│號│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8.08.13│98.08.13│98.08.13│├─┴──────┼─────────┼─────────┼─────────┤│是否為得│否│否│否││易科罰金之案件││││├────────┼─────────┼─────────┼─────────┤│是否為併罰之數罪│是│是│是│├────────┼─────────┼─────────┼─────────┤││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備註│第11344號│第11344號│第11344號││││││││(編號4-13│定應執行刑為15年)││└────────┴─────────┴─────────┴─────────┘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2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10月│││├────────┼─────────┼─────────┼─────────┤│犯罪日期│97.05.27│││├────────┼─────────┼─────────┼─────────┤│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7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13726號│││├─┬──────┼─────────┼─────────┼─────────┤││法院│臺中高分院││││最├──────┼─────────┼─────────┼─────────┤│後│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584││││事││號││││實├──────┼─────────┼─────────┼─────────┤│審│判決日期│98.05.27│││├─┼──────┼─────────┼─────────┼─────────┤│確│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98年度台上字第4568││││││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8.08.13│││├─┴──────┼─────────┼─────────┼─────────┤│是否為得│否││││易科罰金之案件││││├────────┼─────────┼─────────┼─────────┤│是否為併罰之數罪│是│││├────────┼─────────┼─────────┼─────────┤││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備註│第11344號(編號4-13│││││定應執行刑為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