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67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7月23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672號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7月23日
刑事第五庭法官簡婉倫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7月23日
書記官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67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7月23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672號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7月23日
刑事第五庭法官簡婉倫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7月23日
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