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3年度訴字第213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3年訴字第213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3月01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3年度訴字第2132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人即?被告甲○○??????????居臺北縣板??????????送臺北縣板上列聲請人即被告因偽造文書案件,聲請停止羈押,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提出新臺幣參萬元之保證書或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
理由本件被告甲○○,前經本院執行羈押,茲據其聲請停止羈押,經核符合規定,應准予提出新臺幣3萬元之保證書或保證金後,停止羈押,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11條、第121條第1項裁定如
主文。中華民國94年3月1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七庭
??法?官陳恒寬
法官許必奇法?官吳佳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呂妍旻中華民國9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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