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6年司促字第433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5月11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司促字第4330號債權人 陳文德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 曾財雄 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請釋明台端是依何關係請求(借款,亦或其他…)中華民國106年5月11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鐘雅欣本裁定不得抗告。
裁判字號: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6年司促字第433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5月11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司促字第4330號債權人 陳文德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 曾財雄 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請釋明台端是依何關係請求(借款,亦或其他…)中華民國106年5月11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鐘雅欣本裁定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