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最高法院85年台聲字第22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5年05月10日
裁判案由:指定管轄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五年度台聲字第二二○號
聲請人渡日出男代理人陳記田右聲請人因聲請認可收養甲○○、乙○○為養女事件,聲請指定管轄,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指定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五月十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官吳啟賓
法官洪根樹法官謝正勝法官劉福來法官黃熙嫣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裁判字號:最高法院85年台聲字第22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5年05月10日
裁判案由:指定管轄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五年度台聲字第二二○號
聲請人渡日出男代理人陳記田右聲請人因聲請認可收養甲○○、乙○○為養女事件,聲請指定管轄,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指定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五月十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官吳啟賓
法官洪根樹法官謝正勝法官劉福來法官黃熙嫣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