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司票字第3091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司票字第309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6月04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司票字第3091號聲請人 張景林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李曉「真」、 張武進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相對人李曉「真」姓名之記載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之,並提出相對人 李曉貞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張武進(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之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0年6月4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李志堅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