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6年聲減字第103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7月16日
裁判案由:聲請減刑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96年度聲減字第1036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人聲請減刑(聲請案號:96年度聲減字第33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受刑人甲○○所犯附表一編號2之犯罪,減刑詳如附表一編號2所載,與附表一編號所列其餘不應減刑之犯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貳月。又犯附表二編號1之犯罪,減刑詳如附表二編號1所載,與附表二所列其餘不應減刑之犯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叁月。
理由
一、查受刑人甲○○因於附表所列日期犯如附表所列等罪,經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確定在案。茲檢察官以受刑人所犯附表一編號2及附表二編號1之犯罪,其犯罪時間均在中華民國96年4月24日以前,合於減刑條件,聲請予以減刑並定其應執行之刑。
二、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爰依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8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6年7月16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王增瑜
法官蔡紹良法官梁堯銘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附表一編號2、附表二編號1依法得抗告。
本件附表一編號1、附表二編號2依法不得抗告。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陳麗玉中華民國96年7月16日
受刑人甲○○減刑及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附表一┌───────────┬──────────┬──────────┬──────────┐│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轉讓│││││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8年│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87.3月間至88.2.4│87.4月間至87.10月間││├───────────┼──────────┼──────────┼──────────┤│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臺中地檢│││年度案號│87年偵字第22815號│87年偵字第22815號││├─┬─────────┼──────────┼──────────┼──────────┤│最│法院│台中高分院│台中高分院│││後├─────────┼──────────┼──────────┼──────────┤│事│案號│88年上訴第2088號│88年上訴第2088號│││實├─────────┼──────────┼──────────┼──────────┤│審│判決日期│89.5.31│89.5.31││├─┼─────────┼──────────┼──────────┼──────────┤│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89年台上字第5607號│89年台上字第5607號│││決├─────────┼──────────┼──────────┼──────────┤││判決確定日期│89.9.21│89.9.21││├─┴─────────┼──────────┼──────────┼──────────┤│所犯法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8││││條第2項│條第2項││├───────────┼──────────┼──────────┼──────────┤│合於96年罪犯減刑條例│不合│第2條第1項第3款│││││││├───────────┼──────────┼──────────┼──────────┤│減刑後徒刑、拘役或罰金││有期徒刑4月│││額或褫奪公權期間││││├───────────┼──────────┼──────────┼──────────┤│備註││││└───────────┴──────────┴──────────┴──────────┘
附表二┌───────────┬──────────┬──────────┬──────────┐│編號│1│2│3│├───────────┼──────────┼──────────┼──────────┤│罪名│麻醉藥品管理條例施用│麻醉藥品管理條例販賣││├───────────┼──────────┼──────────┼──────────┤│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5年2月││├───────────┼──────────┼──────────┼──────────┤│犯罪日期│86.10.18│86.5月間至86.8月間││├───────────┼──────────┼──────────┼──────────┤│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臺中地檢│││年度案號│86年偵字第21333號│86年偵字第21333號││├─┬─────────┼──────────┼──────────┼──────────┤│最│法院│台中地院│台中高分院│││後├─────────┼──────────┼──────────┼──────────┤│事│案號│86年訴第3242號│87年上訴第1185號│││實├─────────┼──────────┼──────────┼──────────┤│審│判決日期│87.1.26│88.4.21││├─┼─────────┼──────────┼──────────┼──────────┤│確│法院│台中地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86年訴字第3242號│90年台上字第4380號│││決├─────────┼──────────┼──────────┼──────────┤││判決確定日期│87.6.11│90.7.19││├─┴─────────┼──────────┼──────────┼──────────┤│所犯法條│麻醉藥品管理條例第13│麻醉藥品管理條例第13││││條之1第2項第4款│條之1第2項第1款││├───────────┼──────────┼──────────┼──────────┤│合於96年罪犯減刑條例│有期徒刑2月│不合││├───────────┼──────────┼──────────┼──────────┤│減刑後徒刑、拘役或罰金│││││額或褫奪公權期間││││├───────────┼──────────┼──────────┼──────────┤│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