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9年度上易字第45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9年上易字第45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0月26日

裁判案由:妨害自由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109年度上易字第452號上訴人即被告 錢麗鈴 選任辯護人 吳澄潔 律師
張錦昌 律師上列上訴人因強制案件,不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8年度易字第1288號,中華民國109年7月17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9年10月26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孫啓強
法官范惠瑩法官周賢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6日
書記官李宜錚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