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原附民字第2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2月29日
裁判案由:傷害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原附民字第25號原告 沈峻誌 訴訟代理人 曾雅雯
沈政良 被告 余建萩 上列被告因本院112年度原易字第105號傷害刑事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2月29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何燕蓉
法官陳秋君
法官吳宗航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王心吟中華民國1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