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除字第38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8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2年度除字第389號聲請人 葉啓承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於中華民國112年8月31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235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已於民國112年7月2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2年8月31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楊千儀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112年9月1日
書記官劉雅文股票附表:112年度除字第389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考001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11000002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11000003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11000004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11000005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11000006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11000007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00-01666股票附表:112年度除字第322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註1.元信證劵股份有限公司84ND0000000110002.元信證劵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12503.元信證劵股份有限公司86NX000000011874.元信證劵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0000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