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司票字第6203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司票字第620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9月13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司票字第6203號聲請人 田鳳枝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姚坤寶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聲請人為「田鳳枝」抑或「 王田鳳枝 」?並提出與姓名相符之簽章及釋明資料。
二、確認票號CH250772正確提示日即利息起算日為何?(因附表提示日早於到期日)
三、提出相對人姚坤寶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9月13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李峻源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更多裁判書